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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通泰山北路、解放北路、新建学校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...2018年政府要为你办10件民生实事!

2023-06-05 09:59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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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市人民政府

关于印发《2018年市定10件民生实事及责任分工》的通知

漯文〔2018〕63号

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,市委各部委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,市直及驻漯各单位,各人民团体:

为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,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好事,市委、市政府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研究和科学论证,确定了2018年着力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。现将《2018年市定10件民生实事及责任分工》予以印发。

市委、市政府着力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,件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,事事关系漯河发展大局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的理念,从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,切实提高认识,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、细化工作措施、明确责任到人,雷厉风行抓好落实。各牵头办理单位要结合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,抓紧组织实施;要对承担的任务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,建立月推进工作台账,每月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自查;3月底前,各承办单位上报月推进工作台账,每月5日前向市委(督查室)和市政府(督查室)报送承办事项上月的进展情况。市政府已将10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体系,对年底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扣减相应的分值。市委、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,对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,对措施得力、推进迅速、效果明显的单位,予以表彰奖励;对工作重视不够、落实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单位,予以通报批评;对敷衍塞责、推诿扯皮,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,实施责任追究。

漯河市人民政府

2018年3月2日  

2018年市定10件民生实事及责任分工



1

持续改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


1.通过产业扶贫带动200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,完成省定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任务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委农办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政府金融办、市财政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市农业局、、市交通运输局、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水利局、市畜牧局、市旅游局、国网漯河供电公司,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.改造农村危房1048户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3.全年解决44个村7万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水利局

会同办理单位:舞阳县、郾城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

4.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5.对所有贫困村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国网漯河供电公司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

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和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


6.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、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、154元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.3倍;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。

牵头办理单位: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7.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;对全市农村适龄妇女、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“两癌”筛查,完成省定“两免”和“两癌”筛查任务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妇联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,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3

大力发展便民服务


8.在市区重点公共场所,为市民免费提供WIFI服务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市沙澧河建管委、市体育局、漯河火车站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行政服务中心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,郾城区、源汇区、召陵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9.实现“沙澧一卡通”与全国200个城市互联互通,安装电子站牌30个以上,实时提供公交车动态运行信息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国网漯河供电公司

10.建成“职工健康生活馆”50个;新建“环卫工人驿站”30个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总工会

会同办理单位:郾城区、源汇区、召陵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11.新建“幸福沙澧”婚姻家庭服务中心5个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妇联

会同办理单位:郾城区、源汇区、召陵区人民政府

12.开工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,完善100个村、社区、养老院室外健身设施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体育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4

大力推进“”


13.对全市50座环卫公厕、31座加油站公厕进行改造,达到二类标准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商务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,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14.新建改建旅游公厕30座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旅游局、市沙澧河建管委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15.在乡镇建成区、中心村新建改扩建公厕200座以上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5

继续推进城市集中供热


16.完成市区建成区30公里供热主管网铺设,强力推进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公共单位供热设施改造,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推进集中供暖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城市管理局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市商务局、市旅游局,郾城区、源汇区、召陵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6

大力发展学前、义务和职业教育


17.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7所,续建改扩建中小学项目10个;实施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18个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教育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18.食品职业学院“专升本”通过国家教育部初审;新增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基地30个以上,提供实训岗位2200个以上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教育局

会同办理单位:漯河食品职业学院,各县区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7

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


19. 60%的行政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,40%的行政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委农办

会同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市文明办、市环保局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市农业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畜牧局、市水利局、,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0.临颍县、舞阳县、郾城区、源汇区垃圾治理达到省级达标验收标准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临颍县、舞阳县、郾城区、源汇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1.狠抓农村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,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%以上,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68%以上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畜牧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8

持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


22.太白山路沙河桥和澧河桥、中山路上跨立交桥、牡丹江路沙河桥建成通车;打通泰山北路、解放北路等3条断头路,疏通城市微循环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市城建投公司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城市管理局,郾城区、源汇区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3.改造辽河路、嫩江路人行道;改造提升泰山路、银江路等道路路灯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城市管理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,郾城区人民政府

24.完成双龙、铁东和沙北部分区域雨污分流改造,扩容改建井岗山路等泵站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城市管理局,郾城区、源汇区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

25.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城市管理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城乡规划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,郾城区、源汇区、召陵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6.新建立体停车楼4座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城建投公司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城乡规划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沙澧河建管委

9

着力提升就业创业质量


27.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;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.5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.5%以内,动态消除“零就业家庭”;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,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,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5000人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10

扎实推进环境污染治理


28.全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,Pm10浓度均值不高于每立方米100微克,Pm2.5浓度均值不高于每立方米59微克;7条省控河流断面达到省定目标要求,力争更好水平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环保局

会同办理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市交通运输局、、市农业局、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29.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全部达标。

牵头办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会同办理单位:市环保局、市城市管理局,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管委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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