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山秀美,美在石,秀在水。泰山水甘甜清冽,滋养着生生不息的泰山人。水是不可再生资源,每个市民都应该爱护泰山水,合理合法的取水、用水。但生活中却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,破坏泰山水资源、非法销售泰山山泉水。
为加强泰山水资源保护,泰安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,不断加强巡逻守护,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,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集中整治。现将有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:
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与有关行政主管单位联勤联动,对涉及泰山水资源的违法违行为严厉打击,保护泰山水资源对于在打击整治过程中拒不配合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,对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法条链接:
:直接从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,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,并缴纳水资源费,取得取水权。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、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。
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补救措施,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取水许可证:
(一)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;
(二)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。
喝了十几年山上的水,
对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,
这就是真正的“放心水”。
如今警方加大执法力度,
以后小区里基本没有卖山泉水的了...
(本文来源于泰安警方,由泰安大众网综合整理。)
编辑:韩思凡